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县支行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中路支行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支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县城关营业所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在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支行的存款(账户:********,0)3534.08元,期限为一年;

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县城关营业所的存款(账户:60×××63)1379.78元,期限为一年;

冻结被申请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存款(账户:***@wx.tenpay.com)1579.50元,期限为一年;

冻结被申请人***在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中路支行的存款(账户:62×××89,0101,0)19.97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25
发布日期 2021-01-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