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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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县支行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中路支行 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支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县城关营业所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支行的存款(账户:********,0)3534.08元,期限为一年; 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县城关营业所的存款(账户:60×××63)1379.78元,期限为一年; 冻结被申请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存款(账户:***@wx.tenpay.com)1579.50元,期限为一年; 冻结被申请人***在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中路支行的存款(账户:62×××89,0101,0)19.97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