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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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通(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即墨市科雅家具厂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乾元通(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即墨市科雅家具厂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3336410.00元(其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款项3245000.00元,一般债务利息56000.00元,执行费35410.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3336410.00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15400.00元(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15400.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15400.00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