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南平市吉溪空心机砖厂(普通合伙) 厦门三力兴工贸有限公司 泉州市三川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南平市吉溪空心机砖厂(普通合伙)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南平市吉溪空心机砖厂(普通合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05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