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南平市吉溪空心机砖厂(普通合伙)
厦门三力兴工贸有限公司
泉州市三川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南平市吉溪空心机砖厂(普通合伙)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南平市吉溪空心机砖厂(普通合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2-05
发布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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