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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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国康旅行社有限公司 江苏珑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旅游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国康旅行社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6461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羊彬(居民身份证4308021983********)提供担保的位于缤悦湾电商公寓136-1-1319室的房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