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国康旅行社有限公司
江苏珑凤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旅游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国康旅行社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6461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羊彬(居民身份证4308021983********)提供担保的位于缤悦湾电商公寓136-1-1319室的房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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