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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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容力达矿用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世纪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汇丰太阳能有限公司、山东巨塔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5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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