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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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上海市黄浦区福建南路XXX弄XXX号房屋征收补偿款人民币3,415,961.09中原告***分得人民币591,070元; 二、司法鉴定费人民币9,50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三、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800元,诉讼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18,800元(原告已预缴),由原告***、***负担人民币4,089.30元,被告***、***负担人民币14,710.7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7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