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再审民事补正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2020)豫1702民再6号民事裁定书第六页第三行至第七行“二、驳回原审原告张志扬的起诉。原审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原审原告张志扬负担。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补正为“二、驳回原审原告张志扬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贾 红

人民陪审员 李 婷

人民陪审员 张雅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唐屹冰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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