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91执保252号

方娟、黄金锋:

关于申请人方娟与被申请人黄金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按照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豫1391民初3578号民事裁定及申请人方娟的申请,本院现已保全完毕,保全标的:290000元。

保全财产明细如下:

本院于2021年1月6日查封被申请人黄金锋名下位于南阳市北京路铁道嘉园2号楼东单元604室房产一套,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5日)。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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