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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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317906.00元(其中包括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款项310000.0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139.00元,案件受理费2200.00元,执行费4567.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317906.00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