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定金10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500元,由被告***负担1150元。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缴纳至本院诉讼费账户(详见当事人须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裁判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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