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25执恢796号

申请执行人倪梅双、被执行人欧昌国、欧向北:

申请执行人倪梅双诉被执行人欧昌国、欧向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浙0225民初57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倪梅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4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欧昌国、欧向北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25执恢796号[初执案号(2017)浙0225执136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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