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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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告***所有的成都市高新区××街××号××号商铺××巷××号××栋××单元××楼××号房屋在人民币75万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两年,自查封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