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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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32750元及利息(以本金3275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1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8元,减半收取计379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