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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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市磊鑫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天兴建设有限公司 郑州清华园忆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豫0182执2206号 申请人河南天兴建设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阴建民。 法定代表人罗杰华,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深圳市磊鑫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罗杰华,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郑州清华园忆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轩,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河南天兴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深圳市磊鑫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豫0182民初4787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河南天兴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支付申请人案件款。 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故(2018)豫0182民初4787号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