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豫0182执4762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再东,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0182民初601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因被执行人未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支付的款项已给付申请人,双方别无其他纠纷,现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