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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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重庆和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大龙分公司 重庆和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246元,由原告***、***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7-24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