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决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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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指定管辖决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定管辖决定书 (2020)云06民辖1号 巧家县人民法院: 昭阳区人民法院: 巧家县人民法院关于原告梁勇诉被告黎文刚、吴跃香、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报请指定管辖的请示本院已收悉。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梁勇是巧家县人民法院在职在编干警,其请求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将该案指定昭阳区人民法院管辖。请巧家县人民法院和昭阳区人民法院收到此决定书后,依法办理相关事宜。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