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盘锦昌赫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营口铭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6,697.00元,免于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9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