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潜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所有的位于安徽省潜山市梅潜阳路288号37幢二单元402号房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潜山房权证潜梅城字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自实际查封之日起算;

二、查封***所有的津H×××××号宝马牌小型轿车,查封期限为两年,自实际查封之日起算。

案件申请费1895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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