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正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85万元元并支付利息(自2020年6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6%标准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1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1150元。由原告***负担1150元,被告负担1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