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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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业主知情权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长沙市天心区永宏佳园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长沙市天心区永宏佳园小区公告栏中公布自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间的永宏佳园小区财务收支情况,原告***、***、***、***、***、***、***、***、***、***、***、***、***、***如需查阅、复印上述期间的具体收支明细资料,以及查询、复印被告就其掌握的2012年1月至2018年6月27日间的财务收支明细、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间全部的财务收支明细,被告长沙市天心区永宏佳园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应予以提供,产生的费用由上述原告自行承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长沙市天心区永宏佳园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