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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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0)赣0103民初99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归还借款300000元及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3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571元,由上诉人***负担1920元,被上诉人***负担465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571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8
发布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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