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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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2民初618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亚萍(***之女),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刚,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与被告***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7日立案,本案诉讼过程中,原告***未按法定期限交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陈明山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郑秋爽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