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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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保山市隆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保山市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山市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人民币178,034,024.75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及权益的查封、冻结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