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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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亿元、利息361111.11元及罚息(罚息以本金1亿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2日起,按年利率9.75%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16万元; 三、原告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提供质押的南风股份(股票代码300004)1236万股股票(质押登记编号:450000000603)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质押股票优先受偿; 四、被告***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代为清偿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4405.5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公告费80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01 |
| 发布日期 | 2020-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