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皮烧客皮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皮烧客皮具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偿还货款192073元及利息(该利息以192073元为本金,自2018年9月1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责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251元,由被告广州皮烧客皮具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24
发布日期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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