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金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岳阳弘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岩市金致广告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龙岩市金致广告有限公司工程款288200元及该款自2018年2月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驳回龙岩市金致广告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4元,减半收取计3127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