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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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呼和浩特市北方公证处作出的(2015)呼北证内字第8041号公证债权文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