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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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413.62元(汇达公司已预交),由汇达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