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6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草岚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北京草岚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将北京市西城XX(东侧)全部住宅房屋(《补充协议》所载明地址)的所有权登记至***名下。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北京草岚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1000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3878元,由***负担143581元(已交纳);由北京草岚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29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由北京草岚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以实际发生为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2-15
发布日期 2021-01-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