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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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京0112刑初453号刑事判决书中有关财产项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郝云飞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或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执行或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郝云飞仍应继续履行本案法律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