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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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茗荟有机农产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顺昌贸易有限公司 金华金正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收抽逃出资纠纷 |
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浙江茗荟有机农产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5609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申请缓交),由原告浙江茗荟有机农产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