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2-17 裁判文书 徐国富与长沙市犇达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诚信建筑施工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筑设备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湘0111执保151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长沙市雨花区美淇建筑器材租赁部诉被申请人岳正文、长沙诚信建筑施工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长沙市雨花区美淇建筑器材租赁部于2019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按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已经采取保全措施完毕。后因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保全申请人长沙市雨花区美淇建筑器材租赁部于2020年1月7日向本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按申请解除相关财产保全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7 裁判文书 徐国富与长沙市犇达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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