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三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海门市人民法院(2016)苏0684民初380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的,可以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

裁判日期 2019-12-03
发布日期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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