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天添五金有限公司
东莞市创强手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1972民初5264号之二

原告:东莞市天添五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汪兵,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颜斌,广东济律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媛,广东济律本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

被告:东莞市创强手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树良,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铁柱,广东国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东莞市天添五金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创强手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6日立案。2020年1月16日,原告东莞市天添五金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东莞市天添五金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338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669元,由原告东莞市天添五金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胡植彬

人民陪审员蔡淑云

人民陪审员李乐贤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张淑娴

裁判日期 2020-01-16
发布日期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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