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恒大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担保人韩浩名下坐落于西董镇驻地鹤伴春天8号楼1-501房产(证号:008222)的查封;

二、解除对担保人李文广名下鲁C×××**、鲁C×××**汽车的查封;

三、解除对被告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060000.00元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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