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恒大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担保人韩浩名下坐落于西董镇驻地鹤伴春天8号楼1-501房产(证号:008222)的查封; 二、解除对担保人李文广名下鲁C×××**、鲁C×××**汽车的查封; 三、解除对被告山东邹平嘉鑫粉体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060000.00元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02 |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