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丽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泰山生力源玻璃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保全人山东丽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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