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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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燕都立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北京燕都立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9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6#-29的《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有效; 二、被告北京燕都立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给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违约金21307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899元,由被告北京燕都立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20-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