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3000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自2020年11月24日起至货款付清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以43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

上述第一、二项款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5元,减半收取437.5元,由被告***负担。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8
发布日期 2021-01-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