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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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30×××4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3269.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二、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30×××0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3269.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三、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6278fbbea79dc780@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48.9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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