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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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潍坊市路通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新疆新博天利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30×××4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3269.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二、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30×××0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13269.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三、冻结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6278fbbea79dc780@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48.9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