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银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盛乡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益新德工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淄博盛乡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1308万元、利息1758975元(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共计人民币14838975元;并承担以1308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淄博盛乡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费人民币13000元。

案件受理费110933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115933元,由被告淄博盛乡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08
发布日期 2020-02-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