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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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威海建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威海建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2367元、违约金300元,共计2667元。并以2367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8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威海建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起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