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2020)黑0622民初3560号民事判决书判项中“一、被告廖保国、赵秀秀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季宝军货款156,304元、借款10,000元及货款违约金130,948.66元,共计297,252.66元;”补正为“一、被告廖保国、赵秀凤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季宝军货款156,304元、借款10,000元及货款违约金130,948.66元,共计297,252.66元;”。

审 判 长  刘虹霞

人民陪审员  杨淑娟

人民陪审员  徐国丽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雷鸿宇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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