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食品、药品)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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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食品、药品) |
| 法院 |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12日作出的(兰)市监罚字[2020]187号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