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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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周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9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参照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19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95元,由被告***负担负担,于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