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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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02号9层9013的房屋[房产证书编号:京(2020)朝不动产权第0048789号]; 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680000元,如存款不足,查封、扣押其相应财产。 案件申请费3920元,由申请人***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