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新乡辉龙置业有限公司89022.52元,并支付利息7336.42元及2019年7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89022.52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新乡辉龙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20元,保全费112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