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喜德胜自行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案外人张坤冠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区××镇××路××房地证号为津(2017)武清区不动产产权第1×**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镇××街××花园××号楼××房产,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牌照为津H7××**号宝马750汽车一辆,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号楼××房产,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牌照号为津A2××**路虎汽车一辆,保全金额共计4722123.6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天津喜德胜自行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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