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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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向原告开封市龙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暖气初装费1842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1元,减半收取130.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物份,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