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桂冠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高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山东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青岛高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3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本院将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1-01-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